谨防假冒
正版“予安”唯一官方网站为 https://yuan2008.com,于 2026 年 9 月 21 日正式上线。我们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以“余安”或任何近似名称开展业务。近期出现的“余安”APP 及相关站点,系在我方网站上线后短时间内即策划抄袭的仿冒产品。为避免公众误解,现将完整事实时间线、证据来源与严正要求公示如下。
关键事实时间线(即证据清单)
| 日期 | 事件 | 证据来源 |
|---|---|---|
| 2026-09-18 | 予安 yuan2008.com 域名注册 | WHOIS 官方记录 |
| 2026-09-21 11:15 | 予安 yuan2008.com 网站正式上线 | 服务器部署记录、网站访问日志可证 |
| 2026-09-21 15:17 | 仿冒者“余安”以百家号【说法服务】账号发布第一篇“余安”宣传软文 | 百度百家号官方记录,发布时间为平台服务器时间戳,不可篡改 |
| 2026-09-22 起 | 仿冒者控制的 aistarq.com、ai9113.com 两个域名,由原有无关 AI 题材内容替换为抄袭“予安”的内容 | 两个域名的公开页面历史记录 |
| 2026-09-28 | 仿冒者“余安”APP 在腾讯应用宝首发(版本 1.0) | 腾讯应用宝官方页面 |
| 2026-09-30 | 仿冒者对外联系邮箱由 fanjie@126.com 变更为 yuanan2026@126.com,开始涉足予安项目 | 公开网络记录 |
抄袭时间差——2026-09-21 11:15 正版予安 yuan2008.com 网站正式上线,仿冒者“余安”4 小时 02 分钟后就发布了宣传稿,这是“看到予安 yuan2008.com 网站后立刻抄袭上线”最直接的时间逻辑。
身份 100% 对应——仿冒者“余安”的百家号【说法服务】账号,就是备案主体“说法(广州)服务有限公司”的官方账号,不存在第三方误发。
平台时间不可篡改——百家号文章的发布时间由百度服务器自动生成,无法人为修改,证据效力远高于任何个人截图。
预留备用域名——仿冒者“余安”于 2026-04-09 注册 aistarq.com 域名,2026-04-28 注册 ai9113.com 域名。2026-09-22 之前,这两个域名均展示与“予安”无关的人工智能题材内容;2026-09-22 起,这两个域名开始指向抄袭“予安”的内容,足以证明该两个域名系预留备用,在看到我方上线后才定向抄袭、搬运我方作品。
关联侵权载体
- 百家号【说法服务】宣传软文
- aistarq.com
- ai9113.com
- 腾讯应用宝“余安”APP
- yuanan2026@126.com
一、权利基础:正版项目“予安”(https://yuan2008.com)
陈述人系“予安”项目的合法权利人,拥有网站文案、产品方案、界面设计等相关作品的著作权,对“予安”名称享有在先权益。
1. 2026-09-18,陈述人完成域名 yuan2008.com(予安)注册。证据:WHOIS 官方记录。
2. 2026-09-21 11:15,正版予安网站 https://yuan2008.com 正式对外上线。证据:服务器部署记录、网站访问日志。
二、侵权事实(按时间顺序)
1. 2026-09-21 15:17:仿冒者“余安”所属百家号账号【说法服务】发布第一篇“余安”宣传软文。
主体核验:百家号【说法服务】为仿冒者“余安”背后主体“说法(广州)服务有限公司”的官方账号,并非第三方用户,不存在误发情形。
2. 2026-09-22 起:仿冒者“余安”控制的域名 aistarq.com(2026-04-09 注册)、ai9113.com(2026-04-28 注册),由原有无关 AI 题材内容,替换为抄袭“予安”的内容。
3. 2026-09-28:仿冒者“余安”在腾讯应用宝上线仿冒产品【余安】APP(版本 1.0),进一步实施仿冒、混淆行为,造成公众对产品来源混淆。证据:腾讯应用宝官方产品页面。
4. 2026-09-30:仿冒者“余安”对外联系邮箱由 fanjie@126.com 修改为 yuanan2026@126.com,刻意使用与“予安 / 余安”近似拼音,强化仿冒混淆意图。证据:公开网络记录。
三、侵权行为定性
1. 著作权侵权:仿冒者“余安”未经许可,复制、使用我方网站原创内容,通过域名站点、APP、百家号软文,以信息网络传播方式向公众提供抄袭作品,侵害陈述人著作权(复制权、信息网络传播权)。
2. 不正当竞争:仿冒者“余安”使用与我方“予安”高度近似名称“余安”,在我方网站上线数小时即发布宣传,随后上线仿冒网站、同名 APP,刻意造成相关公众混淆,误认为“余安”产品与正版“予安”存在关联,属于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服务名称、仿冒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。
3. 主观恶意明显:仿冒者“余安”提前持有备用域名,在我方网站上线当日即快速跟进宣传,次日替换网站内容,后续上线 APP、修改邮箱,整套行为连贯、时间高度咬合,属于主动刻意仿冒,并非独立研发创作。
四、证据清单
证据清单即本页开头《关键事实时间线》所列各项,全部来自官方平台记录与公开客观事实:WHOIS 官方记录、服务器部署记录与网站访问日志、百度百家号官方记录、两域名公开页面历史记录、腾讯应用宝官方页面、公开网络记录。
五、予安要求
1. 责令仿冒者“余安”立即停止全部侵权行为:下架百家号侵权软文、关停 aistarq.com 与 ai9113.com 侵权站点、下架应用宝“余安”APP;
2. 责令仿冒者“余安”删除、销毁全部抄袭我方“予安”的文字、方案、页面等侵权内容;
3. 责令仿冒者“余安”就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,承担赔礼道歉、赔偿经济损失(含维权合理开支)的法律责任;
4. 相关平台对侵权账号、侵权产品采取封禁、下架等处置措施。